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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航空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日期:2018-03-01 16:50:57  浏览量:5557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意识、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

    (一)、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
    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二)、学生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并相应进行党内批评、通报。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

    (三)、党员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要表现突出。
    3、党员发展过程中整理材料要积极,态度要端正。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
    3、在正式场合自觉佩戴党徽,包括党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4、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如开会旷到等,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
    5、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党员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
    (五)、工作完成情况
    1、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