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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航空学院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回收管理办法
日期:2018-04-30 14:21:44  浏览量:4266

航天航空学院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回收管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门,江西省就业办对毕业生就业实习协议书管理的相关精神,为确保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真实有效性,维护毕业生就业率的严肃性,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回收管理制定如下审核规定:

一、加强教育指导

让毕业生明确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派遣、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重要依据,教育毕业生明确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和注意事项。

二、保障合法权益

毕业生确定用人单位后要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三、学院推荐就业协议书签订

对经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推荐责任老师协调用人单位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将追究推荐责任老师的责任。

四、督促核实信息

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督促毕业生上交就业协议书并认真审查,对回收的协议书要认真核查协议书的填写是否正确、公正、齐全、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认真做好登记。坚决杜绝虚假就业,坚决反对就业率掺水。

五、检查核实评比

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回收的协议书要按30%的比例进行电话抽查,每周将合格的协议书上交系部就业科。就业科对各班上交的就业协议书按20%的比例抽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填写是否齐全正确,发现有虚假信息一份扣除就业补贴的10%,超过毕业学生10%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六、就业科上交就业处时间

就业科对回收的协议书审核登记后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校就业办规定的时间上报学院就业处。

七、评比与奖励

就业科上交就业处审核后,每月初按上交合格协议书公布各班级的签约率和就业率。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两名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每年七月份对签约率在前三名(达到回收标准)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航天航空学院就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