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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航空学院就业工作例会制度
日期:2018-07-08 14:28:58  浏览量:4635

航天航空学院就业工作例会制度

为深化学院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我系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内容

1、学习、传达国家、省里、学校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最新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学院年度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

2、审核学院就业工作目标和就业工作计划、学院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

3、研究分析现阶段社会就业形势,针对学院目前就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提出应对的方案。

4、审核各阶段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下达的各类就业工作资料。

5、根据学院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学院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布置、组织开展就业工作。

6、研究就业工作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7、分析现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动态以及各阶段到校招聘的用人单位的性质、规模、待遇、发展前景等,对已就业学生的优势、劣势,未就业学生原因,心态等进行分析,认真谋划、组织未就业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毕业生洽谈会或提出相应的措施及解决的办法。

8、检查毕业生思想教育情况,毕业生就业档案建立及动态管理维护情况。

9、交流就业工作信息,通报与用人单位联系情况及用人单位反馈情况,现阶段系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情况。

10、讨论学院拟定的有关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11、总结就业工作。

(二)工作例会时间

每月至少召开两次(每学期召开四次),遇特殊情况则随时召开会议。

(三)工作例会与会人员

学院就业领导小组成员、毕业班主任、和就业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 工作例会要求

(一)各与会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会议,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须请假。

(二)工作例会须安排专人进行记录,会后整理成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报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航天航空学院就业科